close

  本報酒泉訊(首席記者董開煒 通訊員張秀琴)酒泉一男子在接受他人請吃之際竊取他人現金4900元,11月20日被肅州區檢察院以盜竊罪批捕。
  11月12日下午,酒泉市無業人員董某打著介紹維修鍋爐生意的幌子,在肅州區一家鍋爐銷售店鋪與店主楊某商談。當晚,楊某不僅請吃而且邀約幾位朋友陪董某到KTV唱歌喝酒。當晚11時許,醉酒的楊某躺在KTV沙發上睡覺,董某從楊某外套口袋內的錢夾子取出一沓現金,並將錢夾子扔到了沙發下。後董某以“醉酒”為由要離開,楊某的朋友還特意送他去賓館開房。就在董某在賓館辦理登記手續時,接到楊某報警的民警趕到賓館將董某抓獲。11月20日,董某被檢察機關批捕。  (原標題:混吃混喝捎帶“混”錢酒泉男子“混”進班房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r76tral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